2025溫州灣新區、龍灣區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本科畢業生24人公告
浙江事業單位招聘網發布浙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信息,包括浙江事業編考試公告、報名時間、報名入口、職位表等。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24〕72號)和《溫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溫政辦〔2006〕220號)精神,經研究決定,溫州灣新區、龍灣區13家事業單位和8家國有企業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本科畢業生2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引進對象
1.全國普通高校和國(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2.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以及中國美術學院、浙江工業大學、浙江師范大學、寧波大學、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浙江理工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中醫藥大學、浙江農林大學、溫州醫科大學、浙江財經大學、杭州師范大學、溫州大學、浙江海洋大學、中國計量大學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3.軟科2025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榜(Shanghai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簡稱ARWU)前200位高校(網址:https://www.shanghairanking.cn/rankings/arwu/2025)碩士研究生;
4.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國防科技大學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專升本人員,在職攻讀學歷學位人員,本科階段為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畢業的人員以及已被溫州灣新區、龍灣區各級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人員,不列入本次引進范圍。
(二)引進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事業心、責任感強;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1989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間出生,全國普通高校和國(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1984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間出生;
5.浙江省戶籍(以2025年10月13日戶口所在地為準),202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生源地為浙江省的也可報考(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6.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條件。
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6)因相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
(7)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的;
(8)截止到2025年10月13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以生源地報考的除外);
(9)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
(10)現役軍人;
(11)未滿服務期的定向生、委培生;
(12)其他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情形。
二、招引崗位及要求
(一)引進單位和具體崗位要求詳見《2025年溫州市龍灣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本科畢業生計劃表》(附件1)、《2025年溫州灣新區國有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本科畢業生計劃表》(附件2)、《2025年溫州市龍灣區國有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本科畢業生計劃表》(附件3)。
(二)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國(境)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專業由引進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2025年公務員招考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審查認定。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如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相似的,由報名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佐證資料,證明確實“相近、相似”的,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審查認定。
(三)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時間起止問題和證書證件(證明)取得時間的,以證書證件(證明)確認的時間為準,計算時間截止到2025年10月13日。
(四)參加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成績合格的人員報考要求A類法律職業資格崗位的,可憑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通知單或地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的主觀題成績證明先行報考,資格復審時須提供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否則取消相應資格。
(五)本公告發布后,如計劃表中引進單位機構編制事項調整的,以調整后的信息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三、引進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擇優引進的方式進行。
(一)網絡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4日9:00—10月22日11:00
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10月14日9:00—10月22日17:00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網址:http://qssy.zjks.com),注冊個人信息、選擇崗位并報名確認后(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由引進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未進行報名確認的,視為無效。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確認并接受資格初審。
本次引進開考比例為1:5,報名人數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引計劃,并在“龍灣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ongwan.gov.cn/)予以公布。此類核減或取消的招引計劃將于10月23日在龍灣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招聘計劃取消的,請已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攜帶本人第二代身份證于10月24日9:00-11:30到溫州市龍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綜合管理科(地址:溫州市龍灣區永中街道龍康路科技創新大樓1015室)進行改報名,逾期視作放棄。
本次引進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
(二)筆試
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11月5日00:00—11月8日10:00已通過資格初審人員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時間:2025年11月8日9:00—11:30
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筆試內容分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占40%)和綜合應用能力(占60%)兩個部分,筆試時限為150分鐘。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引進計劃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資格復審對象(具體名單將在龍灣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筆試滿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為5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列為資格復審對象。
筆試成績僅用于確定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不納入最后考試總成績。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否則視作放棄。
2.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的原件及復印件。以生源地報名的,須提供生源地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原件及復印件。
(2)各學歷層次(本科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稿。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含本科起各學歷層次)原件及復印件或電子認證書打印稿。
(3)崗位要求須提供的其他證書(如: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要求“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崗位的人員須提供中共黨員組織關系證明原件(附件5)。
3.引進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將結合資格復審對象提供的材料,對其注冊報名時填寫的各項報名信息的真實性和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列為面試對象。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視作不具備招聘資格條件,資格復審不予通過;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其空缺面試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遞補。此類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時間為15分鐘,主要考察考生的崗位匹配程度、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面試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參加面試,否則視作放棄。面試滿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為75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再進入后續環節。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引進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面試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分者優先;如亦相同,則另行加試。
(五)體檢、考察
體檢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在龍灣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ongw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考察工作由引進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體檢、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察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面試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分者優先。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引進對象,在龍灣區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予以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引進資格,其空缺資格按公告規定予以遞補;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引進對象須在公示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交辦理聘用手續所需材料,不按規定時間及要求辦理的(含本人放棄辦理),取消引進資格,不再遞補。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按引進單位現有崗位情況予以聘用,并簽訂《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簽訂《勞動合同書》。
五、其他告知事項
(一)報考人員對引進崗位專業條件設置有異議的,應在10月13日11:00前向引進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引進單位經研究認為確需增加專業的,須在10月13日17:00前向區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補意見。
(二)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全過程,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筆試(面試)、引進等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相應資格。
(三)本次引進對象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四)本次引進信息發布主要渠道為龍灣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ongwan.gov.cn),請予關注。咨詢電話:0577-85987017(龍灣區事業單位)、0577-85857707(溫州灣新區國有企業)、0577-85600826(龍灣區國有企業),引進單位咨詢電話詳見計劃表,咨詢電話接聽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五)本公告由中共溫州市龍灣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溫州市龍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1.2025年溫州市龍灣區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本科畢業生計劃表.doc
2.2025年溫州灣新區國有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本科畢業生計劃表.doc
3.2025年溫州市龍灣區國有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本科畢業生計劃表.doc
中共溫州市龍灣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溫州市龍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
原公告標題:2025年溫州灣新區、龍灣區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優秀本科畢業生公告
來源鏈接:http://www.longwan.gov.cn/art/2025/9/29/art_1229260887_4429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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