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株洲市攸縣事業單位招聘6人公告
湖南事業單位招聘網發布湖南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信息,包括湖南事業編考試公告、報名時間、報名入口、職位表等。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規〔2025〕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工作需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6名,詳見《2025年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5屆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5.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限內的人員;
7.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9.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尚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他有關招聘各環節信息將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應聘人員須密切關注相關網站并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9月23日上午9∶00-9月29日下午17∶30。
2.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登錄網址https://www.cndcpta.com/完成報名。
3.相關要求:
(1)實行應聘人員誠信承諾制度。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填寫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所填報的信息與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有效,符合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的年齡為準;年齡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為準。
(3)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必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學回國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認證可放寬至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4)應聘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認定,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5)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附件2),并附正式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工作單位公章)或社保證明。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計算時間截止到2025年8月。
(6)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必須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并加蓋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公章。
(7)本次招聘的高校畢業生是指2023、2024、2025年畢業且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
(8)本次招聘所設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
(9)應聘人員報名通過后需在報名網站打印本人的《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表》,并妥善保存,資格審查時提交審查。若因保管不善丟失的,后果自負。
4.準考證:完成報名的應聘人員在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人事考試紀律追究造假者責任。
1.網上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對應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可咨詢攸縣人社局。
2.現場資格審查
(1)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在筆試后、面試前,詳細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將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2)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在應聘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現場資格審查對象,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現場資格審查。
(3)現場資格審查時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現場審查。未按規定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現場資格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在應聘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現場資格審查合格即確定為面試對象。
(三)考試
1.開考比例
(1)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對少數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報請2025年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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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應聘人員所報崗位不能開考,又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將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2.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1)筆試
領取了準考證的人員全部參加,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時長180分鐘,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分值100分,《綜合應用能力》分值100分。
(2)面試
通過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舉止儀表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等。面試時間為10分鐘,總分為100分。
3.成績計算方式和排名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2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相同的,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排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和《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均相同的增加考核環節。
4.合格分數線
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筆試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該環節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所有崗位均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5.考試時間、地點
筆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見準考證。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涉毒毛發檢測,體檢費自理。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心理素質以及人事檔案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和審核,經研究后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則在擬聘用人員公示前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遞補1次。擬聘用人員公示后不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經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在攸縣最低服務3年。
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均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原單位具有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或領導職務的均不予保留。
八、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將嚴格招聘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全程接受社會各界及攸縣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九、特別提示
(一)應聘人員必須及時關注攸縣政府門戶網站的公告、公示及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應聘人員須保持報名時提供的電話通訊暢通,如因應聘人員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咨詢與監督
攸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股:0731-24327816(咨詢)
攸縣人社局紀檢監察室:0731-24259626(監督)
攸縣紀委監委:0731-24222449(監督)
本公告由2025年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 2025年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附件2 工作經歷證明
附件3 同意報考證明
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9月19日
原公告標題:2025年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鏈接:http://www.zhuzhou.gov.cn/c15172/20250919/i2426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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