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競爭性比選人員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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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擬通過競爭性比選方式為所屬事業單位內蒙古自治區駐上海招商引才服務中心(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綜合保障中心,以下簡稱“服務中心”)補充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比選崗位和數量
服務中心副處級崗位1名,科級以下綜合崗2名、科級以下業務崗2名。崗位資格條件詳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內蒙古自治區駐上海招商引才服務中心)2025年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
自治區、盟市級組織、人社、商務、發改、投促、科技、宣傳、駐外機構及開發區等部門從事經濟商務管理和人事人才等相關工作符合競爭性比選條件的人員。具體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附件1)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參加競爭性比選的人員應當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堅持“四個特別”,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
3.中共黨員及具有經濟管理、雙招雙引、綜合文稿及駐外工作相關經驗者優先。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副處級年齡為45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管理九級(或一級科員)、專技十一級(或一級科員)及以下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現單位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接受并適應長期駐外工作。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競爭性比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依法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6.自治區及各盟市按照當地人才引進相關政策、通過人才引進方式引進且尚在服務期內的人員,未設置服務期的按照最低服務年限3年掌握。
7.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8.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在機關工作不滿五年的。
9.報名入職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0.在公務員招考、遴選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違反組織人事相關工作規定的情形。
四、比選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開比選按照推薦報名(個人自愿并經組織同意推薦)、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崗位試用、調動及崗位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考人員登錄內蒙古北方人事考試服務中心進行網上報名(網址:http://www.bfrsks.com)。
2.報名時間:2025年8月16日10:00—8月22日17:00,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22日18:00。
3.報名流程
①點擊“網上考務-網上報名”,注冊用戶名和密碼,完成注冊后登錄網站,用戶名和密碼是登錄報名系統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也是報考人員確認是否成功報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務必牢記并妥善保管。
②注冊成功后登錄,進入報名環節。報考人員務必認真閱讀《公告》,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及上傳照片,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制度,按照要求填寫報考信息,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考試及上崗資格。
③報考人員點擊“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48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復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審核通過后,即視為完成報名。
④報考人員在填寫簡歷時,須嚴格按照系統提示進行學習經歷、工作經歷以及相關證書情況的填寫,如未按要求填寫造成審核未通過,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⑤報考人員根據提示自行下載打印《信息登記表》,證件審核環節還需提供《信息登記表》并本人簽字,凡是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均被默認同意報名信息承諾,如信息有誤將被列入不良誠信報考人員檔案記錄。
⑥凡是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4.報考人員下載《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內蒙古自治區駐上海招商引才服務中心)2025年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推薦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并據實填寫,不得對表格內容進行改動。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5.報考人員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推薦表》掃描件(pdf格式,大小不超過2M)上傳附件,命名為“比選單位+報名崗位+姓名+聯系電話”,不接受傳真。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6.比選崗位的報名成功人數與擬比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單位駐滬辦黨組研究,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崗位或核減比選計劃數。取消開考的崗位,資格初審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被取消開考崗位的人員,可在2025年8月23日9:00—11:00改報其他崗位或放棄報名。
7.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25年8月24日10:00至8月26日17:00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復習資料,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政治素養、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專業素養、文稿寫作能力等。筆試均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不按規定文字答題的均按零分處理。
2.筆試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舉行,地點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預計于2025年8月31日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可查看筆試成績。
(三)資格復審
1.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以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如筆試成績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比選計劃數的崗位,經駐滬辦黨組研究,可按照實際參加面試比例開考或取消崗位。
2.提前在報名網站上公布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要求。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報考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在報名網站上發布公告)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3.參加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攜帶如下材料:《報名推薦表》、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干部人事檔案審核專用《干部任免審批表》、最新任免職文件;《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參公人員錄用審批表》)或《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等進入公務員(參公人員)隊伍或事業單位的有關材料復印件和錄用文件;專技崗需提供近兩年年度考核登記表、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現專業能夠證明《報名推薦表》中工作經歷和工作業績的有關佐證材料。所在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以上材料復印件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人事部門經辦人簽字、注明聯系電話、復印時間并加蓋公章)。《信息登記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近期免冠藍白漸變背景2寸照片(2張),能夠證明《報名推薦表》中工作經歷和工作業績的有關佐證材料。
資格審查貫穿競爭性比選調動全過程,重點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發現不誠信報名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取消比選調動資格。
4.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1次。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四)面試
1.面試計劃于8月底9月初進行,地點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時間、地點等將在報名網站上發布公告。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持《面試通知書》(報名網站下載)及身份證,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比選資格。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重點測試面試人員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綜合分析、語言表達、綜合文字能力和崗位匹配度。
3.面試必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滿分為100分。
4.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比選計劃數的崗位,面試成績需達到本人所在考場(同考官組)所有考生面試平均成績。
5.面試成績和進入體檢考察人選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五)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
(六)體檢
對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對體檢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的報考人員,取消比選資格。
(七)考察
1.考察人選按照各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考察環節人選與擬比選人員比例為2∶1。同一崗位進入考察環節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考察。考察環節考生放棄的遞補1次。遞補后達不到2∶1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
2.駐滬辦組成考察組對進入考察環節人員進行深入考察。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征詢廉政意見、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和無犯罪記錄證明、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入圍人員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綜合文字能力、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一步核實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根據需要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了解情況。有文稿寫作相關工作經歷的考察人選,可提供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綜合文稿。
4.根據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和需求,按1∶1比例擇優確定擬調動人選(總成績僅作為確定考察人選的依據,不作為最后確定比選人員的唯一依據)。
5.經考察,如無合適人選則不錄取,取消該崗位計劃。
(八)公示和崗位試用
1.對擬調動人員名單在內蒙古北方人事考試服務中心及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2.對公示期內收到舉報影響比選錄用且查實的,取消比選錄用資格,對影響比選錄用,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比選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比選錄用。
3.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駐滬辦向擬調動人員所在單位發送崗位試用函,經所在單位同意后,擬調動人員到報考崗位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對適合崗位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不適合崗位要求的,回原單位工作。試用期間出現缺額的,經駐滬辦黨組會研究可進行1次遞補。
(九)崗位聘用
根據崗位空缺情況,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聘用有關規定聘用。
五、其他事宜
1.競爭性比選工作由駐滬辦黨組統一領導,負責總體安排部署和指導協調工作,駐滬辦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競爭性比選工作組具體組織實施,駐滬辦機關紀委對比選工作全程進行監督。
2.競爭性比選工作嚴格執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政策規定和組織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3.資格審查貫穿比選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比選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比選資格。
六、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21-52663341 62577342
報名網站技術咨詢:0471-5186945 5186976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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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內蒙古自治區駐上海招商引才服務中心)2025年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推薦表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
2025年8月15日
原公告標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駐上海辦事處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度競爭性比選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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