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內蒙古林草執法人員專場招收(烏海市崗位)資格復審公告
內蒙古事業單位招聘網發布內蒙古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信息,包括內蒙古事業編考試公告、報名時間、報名入口、職位表等。
按照《202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林草執法人員專場招收公告》規定,現將202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林草執法人員專場招收(烏海市崗位)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范圍
202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林草執法人員專場招收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中應聘烏海市崗位的人員。考生可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網(http://www.impta.com.cn/),自行查詢是否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二、資格復審時間
即日起至8月12日下午15:00
三、資格復審方式
資格復審采取線上(互聯網)審核方式進行,請應聘人員將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掃描件(PDF格式)打包發送至審核部門郵箱(壓縮包命名為考生姓名+電話),進入考察階段招聘單位將對原件進行審核。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期間務必保持電話暢通,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咨詢電話及材料報送郵箱
(一)烏海市本級崗位
電話:0473-6992013
郵箱:whszrzyjrsk@163.com
(二)烏海市海南區崗位
電話:0473-4022503
郵箱:hnrsj305@126.com
五、資格復審需要上傳的材料
(1)《報名登記表》(從報名網站下載打印);
(2)《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見附件1);
(3)身份證原件(正反面);
(4)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上傳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應屆畢業生須上傳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第二學位、二學位及輔修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二學位專業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二學位專業認證報告從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下載打印)。
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除須提供《公告》和《崗位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或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
(6)應聘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系、院、部)或檔案保管部門開具的檔案存放證明,并明確存放時間。
(7)應聘人員屬于在編的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交已過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
(8)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
特別提示: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其他條件(含《崗位表》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如本公告和《崗位表》無特殊說明,截止日期為2025年7月14日(不含)之前。
五、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一)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自行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等,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傳資格復審材料。
(二)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以及未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資格復審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通知方式為電話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手機號碼暢通,因電話不通無法聯系,導致遞補失敗的,后果自負。
(四)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節及試用期內發現有應聘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嚴重影響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實據的,一律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烏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8月8日
原公告標題: 關于202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林草執法人員專場招收(烏海市崗位)資格復審的公告
來源鏈接:http://rsj.wuhai.gov.cn/rsj/733324/733364/2325616/index.html
版權聲明
本站點所有事業單位、教師等招聘考試信息均來自官方公開招聘公告,文章結尾附有原文鏈接;發布的來源標注為“事業編考試網”的文章,版權均歸事業編考試網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本文鏈接:http://m.syhldjz.com/zpxx/41466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