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遼寧葫蘆島興城市部分事業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45人公告
遼寧事業單位招聘網發布遼寧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信息,包括遼寧事業編考試公告、報名時間、報名入口、職位表等。
為優化全市人才隊伍結構,全面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高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扎實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2007〕1號)和《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葫委辦發〔2011〕15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市事業單位實際需要,擬公開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45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普通高校應往屆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研究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為1989年8月8日至2007年8月8日(含)期間出生;
5.研究生階段的專業要求,需符合《崗位信息表(附件1)》中“專業類別”。報名人員所學專業是否匹配崗位需求須參考教育部發布的學科指導目錄;
6.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須于報名結束日(含)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
7.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起始之日。應聘人員應于報名起始之日前取得崗位需求的相關證書;
具體崗位要求,以公告中崗位信息表內容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被開除公職的;
5.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近5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
8.在讀的高校學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9.現役軍人、葫蘆島市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10.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具體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
11.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興城市人民政府官網上統一發布,后續通知類事項,在興城市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zg-xc.gov.cn)發布。
(二)報名
1.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 報名時間:2025年8月14日—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 報名地址:興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河大街30號)一樓大廳。
4. 報名所需材料
(1)《興城市2025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
(2)《考生誠信報名承諾書》(附件3);
(3)本科及研究生階段畢業證、學位證,以及學信網查詢的一個月內本科和研究生階段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4)海外院校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
(5)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與教育部發布的學科指導目錄中的專業不一致的,需提供畢業院校的專業類別所屬證明;
(6)在職的報考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一份,如已離職可提供離職證明。確有困難無法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可在體檢時提供(附件4);
(7)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含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
(8)近期兩張相同的2寸免冠照片。
5. 報名要求
(1)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2)通過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6. 本次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三)領取準考證
報名結束后,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地點,將在興城市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zg-xc.gov.cn)發布。
(四)筆試
筆試工作由興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和地點,將在興城市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zg-xc.gov.cn)發布。
3.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筆試成績會以公告形式在興城市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zg-xc.gov.cn)發布。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行下一環節。
(五)現場資格審查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1:2進入面試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
資格審查工作由興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將在興城市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zg-xc.gov.cn)發布。
在資格審查時,必須由考生本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在面試前,因考生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進行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后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且筆試成績達60分(含)以上的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六)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工作由興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面試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將在興城市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zg-xc.gov.cn)發布。
面試成績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兩位小數。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5分(含),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聘用。
筆試、面試成績按4:6權重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即筆試總成績*0.4+面試成績*0.6=總成績),總成績如存在小數全部予以保留。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本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相同,則以有效評委中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確定;如再相同,以有效評委中最高分確定;如再相同,則另行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七)體檢
體檢工作由興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資格的醫院進行。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后如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7天之內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及人事檔案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并對考察人員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工作結束后由所在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出具書面考察意見。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和興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九)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將在興城市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zg-xc.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所在單位按規定及時為其辦理聘用備案等手續,并在辦理聘用備案后5個工作日內通知聘用人員報到,聘用人員應在接到用人單位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到崗工作。因個人原因超期未到崗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對于公示有異議的人員,由興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調查處理。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員在本單位最低服務期限為5整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許交流到其他單位。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肅考試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單位或街道(社區),同時將其記入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誠信系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事宜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六、其他事項
1.考生從報名至辦理聘用備案期間,應主動及時關注興城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告事項,相關公告通知均以該網站通知為準;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關注本次考試后續公告通知所致結果,由考生自負。
2.在本次招聘期間,考生如不按本公告及后續相關附屬公告的時間及要求完成規定步驟(程序)的,視為自動棄權。
3.考生應將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保持暢通,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4.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及相關文件執行。
5.再次提醒:本次招聘全過程實行誠信承諾制,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或與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和辦理聘用等環節中被查實,一律取消資格或取消聘用,并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
6.再次聲明:本次招聘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培訓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書籍、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本次招聘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并在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監督下全程陽光進行,敬請廣大考生及家長勿信謠傳,以免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本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429-5889006(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2.《興城市2025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興城市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領導小組
2025年8月8日
原公告標題:興城市2025年度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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