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內蒙古呼倫貝爾新巴爾虎左旗機關事業單位“歸雁計劃”人才回引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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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關心關愛干部,幫助我旗干部解決夫妻兩地分居、贍養老人實際困難,激勵全旗廣大干部干事創業、擔當作為,助力我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規定,現啟動新巴爾虎左旗域外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歸雁計劃”人才回引(以下簡稱:人才回引)工作,公告如下。
一、回引對象
在新巴爾虎左旗域外(編制在內蒙古自治區內)工作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一)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是新巴爾虎左旗戶籍且在新巴爾虎左旗工作或居住的。
(二)新巴爾虎左旗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配偶、子女或者子女配偶。
(三)其他原因,有意愿到新巴爾虎左旗工作的。
二、遵循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歸雁計劃”人才回引工作在旗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統籌推進,由旗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堅持事業為上。著眼用人需求,突出政治標準,優先考慮政治素質好、專業能力強、崗位急需的專業人才。
(三)堅持編內調配。嚴格執行編制政策,回引人員服從在核定編制范圍內調配。擬回引人員在調出單位任科級領導職務的,回引后不再擔任領導職務,根據擬回引單位核定職級職數情況,轉任相應職級或降低職級。
(四)堅持公平公正。人才回引工作堅持依法依規,擇優比選的原則,嚴格按程序公開透明操作。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遵規守紀,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具有正常履職的業務能力和身體條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如參加年度考核年限未滿三年,以實際參加年限計算;
4.申請回引人員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1989年8月4日(不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4年8月4日(不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年齡可放寬至不超過45周歲,即1979年8月4日(不含)以后出生;具備其他優秀資質的人員,經人才回引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后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5.申請回引人員必須服從崗位安排,且在新巴爾虎左旗最低服務期限5年,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條件優先回引
1.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雙一流”高校學歷學位的人員;
2.獲得地市級及以上榮譽稱號或科研成果的人員;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回引
1.申請人員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2.原用人地區、單位不同意調出的;
3.有違紀違法問題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或處分期未滿的,或影響期和處分期滿不宜調動的;
5.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7.列編渠道不符合政策規定的或原錄用(聘用)手續不全的;
8.其他不符合回引條件的情形。
四、回引方向
(一)申報人員已登記為公務員的,可申請回引到新巴爾虎左旗各蘇木鎮機關、旗直機關;
(二)申報人員已登記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的,可申請回引到已經自治區認定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三)申報人員為正式列編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可申請回引到新巴爾虎左旗旗直所屬事業單位。
五、回引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申請人需將申請材料發送至xzqrcgz@163.com郵箱。
2.報名時間: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3.報名材料具體包括:
因兩地分居申請回引的需提供
(1)附件3-1《新巴爾虎左旗“歸雁計劃”人才回引申請表(兩地分居)》;
(2)身份證、結婚證及配偶所在單位出具的在編在崗證明材料;
(3)申請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相關佐證材料。
因贍養老人申請回引的需提供
(1)附件3-2《新巴爾虎左旗“歸雁計劃”人才回引申請表(贍養老人)》;
(2)本人及父母身份證、戶口本(戶口本首頁、戶主頁、父母頁和本人頁),與父母非同戶需提供本人原戶籍注銷頁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3)申請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相關佐證材料。
因其他原因申請回引的需提供
(1)附件3-3《新巴爾虎左旗“歸雁計劃”人才回引申請表(其他原因)》;
(2)其他原因相關證明材料;
(3)申請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相關佐證材料。
相關佐證材料包括
(1)學歷學位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2)黨員身份:由所在黨支部出具黨員身份證明材料;
(3)全國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認定表復印件;
(4)最新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
(6)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數碼彩照(漸變藍底,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7)需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網上報名流程:
(1)報送材料:申報人員將以上材料的掃描件按序整理成一個PDF文件,文件首頁須做好目錄,并命名為“姓名+聯系電話”,發送至指定郵箱。報名后請電話告知工作人員,報送材料原件需妥善保管,組織考察時提交考察組。
(2)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信息,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學習工作經歷(學習、工作經歷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專業、單位、職務等),時間不得間斷或空缺。未就業時期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所填報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凡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一經發現,取消申請資格。
(3)申請人在申請時使用的個人聯系電話務必保持暢通,以便各環節必要時的聯系溝通。因電話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4)資格初審:工作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如因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導致審核未通過的,通知申請人員及時補充、修改或說明,審核結果以電話形式通知。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18日17:30,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或修改申報材料的不再審核。
(5)資格復審:資格初審結束后,旗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符合條件人選進行匯總,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對初審符合條件人選干部人事檔案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并及時通知申報人員。
(二)人才儲備
對資格審核通過的,納入旗“歸雁計劃”人才庫。
(三)擇優回引
人才回引工作由旗委組織部(編辦)、旗人社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統籌各部門單位開展。
1.確定回引人員名單。
2.提交用編申請。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結合實際,確定人才回引崗位,按程序向旗委編委提交用編申請,初步形成人才回引崗位及人數,提交旗編委會研究審議后,旗委編委下達編制使用批復方可開展人才回引工作。
3.確定考察對象。旗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各用人單位職能職責,對“歸雁計劃”人才庫內人員進行綜合對比,專業技能擇優匹配,等額確定考察對象人選,經旗人才回引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通過,報旗委組織部(編辦)備案。
4.組織考察。根據申請情況由旗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由旗委組織部(編辦)、人社局會同擬回引單位主管部門具體實施。
5.進行公示。“歸雁計劃”人才回引工作領導小組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專題會議研究通過后,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辦理調配手續。
六、工作要求
(一)“歸雁計劃”人才回引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一經發現問題線索、信訪舉報,按有關規定移交執紀監督部門處理。執行人才回引回避制度,對違反工作紀律或有關規定的人員,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同時對申請人的資格審查貫穿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騙取回引資格的,取消回引,3年內不予回引。
(二)其他未盡事宜及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由旗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
本公告僅適用于2025年新巴爾虎左旗機關事業單位“歸雁計劃”人才回引工作,由旗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470-6601052,郵箱:xzqrcgz@163.com ,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監督舉報電話:0470-6601052 ,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附件:
原公告標題:新巴爾虎左旗機關事業單位“歸雁計劃”人才回引工作公告
來源鏈接:http://www.xzq.gov.cn/News/show/13647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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